環保處罰:多項違法,安徽利維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被罰159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2021年3月第3周收錄到的數據中,處罰金額最大的企業為安徽利維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利維能”),在3月15日公布的處罰信息中,滁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共計159.2058萬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公司為A股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SH)的合營企業。公開信息顯示,安徽利維能成立于2018年7月,由紅杉資本攜手杉杉股份共同創辦,主要生產圓柱和軟包類鋰離子動力電池,產品系統涵蓋三元體系、錳酸鋰體系、磷酸鐵鋰體系。針對主流電動乘用車、低速電動車、電動物流車、儲能等市場,定向開發高性價比的電池產品。
新能源汽車往往被視作綠色環保的象征,但是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問題卻常常被忽視。作為國內動力電池行業知名廠商,安徽利維能卻被當地環保部門查處多項環保問題。
此外,在杉杉股份從“西裝第一股”徹底轉型為鋰電池材料專業供應商的過程中,安徽利維能扮演著重要角色。作為滁州市重點引進項目,安徽利維能10GWh動力電池項目總投資50億元,預計可實現年產值100億元。
滁州市環境生態局3月15日披露的處罰文件顯示,根據生態環境部華東督察局交辦問題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文件要求,滁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安徽利維能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水污染物超標排放、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等多個違法行為。
在未批先建問題上,滁州市生態環境局稱,該公司終封車間、試制車間、成品測試車間和理化實驗室未在環評文件中載明,但已擅自建成并投入生產。該項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評影響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位于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也因該項違法,安徽利維能被處以492058元罰款。
除了未批先建被處罰外,安徽利維能的其他違法行為也被處以罰款,各項累計罰款金額近160萬元。此外,安徽利維能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培海也被處以9.35萬元的罰款。
原標題:32家上市公司登環境風險榜 知名動力電池廠商被查出超標排放、未批先建